徐某、王某、戚某被臨沂警方拘留
按照公安部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專項行動部署要求,郯城縣公安局堅持嚴厲打擊和綜合整治相結合,全力梳理有關線索,整治網絡亂象,依法查處故意制造傳播謠言的違法行為,有效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?,F(xiàn)公布3起典型案例:
1、編造“又淹死了三個”
2024年5月28日,網民徐某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(fā)布三人在河里游泳的視頻,并配“又淹死了三個”等文字。經查,徐某某發(fā)布的視頻,是同其相約一起在河里游泳的三個同伴的視頻,三人并未溺水。徐某某為蹭流量,故意編造淹死三個的虛假信息,引發(fā)大量網民瀏覽關注,擾亂公共秩序。29日,郯城警方依法對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2、王某某辱罵他人
2024年5月29日,網民王某某在多個短視頻平臺發(fā)布城管執(zhí)法人員正在執(zhí)法時的視頻,并配侮辱性文字,造謠執(zhí)法人員搬人西瓜,引發(fā)網民關注。經查,系王某某在違規(guī)占道經營被查處后,發(fā)泄不滿情緒所為。當日,郯城警方依法對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3、戚某某擾亂單位秩序
2024年5月29日,郯城街道居民戚某某,因民警調查其女兒在某短視頻平臺發(fā)帖,分別到其女所在學校和民警辦案區(qū)域大吵大鬧,嚴重影響學校教學秩序和辦公秩序。30日,郯城警方依法對戚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民警提示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整治!網絡謠言違背事件真實情況,通常以引關注、惹眼球、增流量為目的,肆意歪曲編造,是徹頭徹尾的謊言,自媒體不能無底線博流量,成為流量的獵物。網民在網上對他人進行謾罵侮辱、造謠誹謗等網絡暴力行為,破壞網絡生態(tài),影響群眾安全感。廣大網民要自覺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依法文明理性上網,共同抵制網絡亂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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